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2009年在工作单位发生了工伤,工伤鉴定为9级。因新劳动法出台,现在转为被派遣单位正式员工了,与派遣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派遣单位是否应当给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怎样的?谢谢。
2013-12-31 09:55 67023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12-31 09:59
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2 110网律师 2013-12-31 10:02
你好,如果已经申请工伤鉴定,那么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支付相应的费用。 我的补充: 2013-12-31 10:02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 张书正律师 2013-12-31 10:09
应该的。
4 孙新律师 2013-12-31 10:10
应当支付赔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标准支付。详情可致电
5 怀向阳律师 2013-12-31 10:45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6 靳双权律师 2013-12-31 13:34
您好,您的案情比较复杂,建议您能来电话详询或持相关材料来我律所面谈。
7 陈晓云律师 2014-01-01 07:08
是的,就业补助4个月工资,医疗补助6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