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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在离婚前,立了一个三方协议,将财产分给了夫妻一方和孩子,给孩子一方设有给付条件,我想要回财产。
家财在离婚前,立了一个三方协议,将财产分给了夫妻一方和孩子,给孩子一方设有给付条件,我想要回财产。 1:分家财的三方协议中的三方,是夫妻和孩子。但给孩子那份是设置了支付条件的,条件是孩子的年龄,当孩子在22岁时,支付20%,其后每6年付20%,到孩子40岁时,付完。
2:孩子现在23岁,我已经支付了名义上属于我的全部财产给孩子。大部分财产在前妻处,我前妻则声称把她手上管理的应当按规定年限支付的,已经全部给孩子了。
3:我想起诉,将应当支付的20%外的部份,要回来由我管理。如果我前妻以已经全部给付要不回来的理由,则我以她违约为由,请求法院赔偿。请教各位大律师,虽还没有起诉,我这官司有多大胜诉可能?什么是重点,我要搞清楚?
2013-12-19 10:10 yangua……(重庆-江北)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2月19日 11时01分
可以将财产要回自己管理,具体情况得看了你们的协议的约定才能确定。如果你们的协议是离婚协议,性质上就不一样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9 10:19
1协商处理的
2可以不用支付的
3可以收集证据诉讼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3-12-19 10:17
给孩子是赠与,未履行赠与协议的,赠与人可以反悔。
4 110网律师  2013-12-19 10:33
你可以要回来自己管理。
5 孙新律师  2013-12-19 10:36
约定给孩子的是附期限的赠与,除公益性赠与外,赠与交付前可以反悔。
6 110网律师  2013-12-19 10:41
你在支付了名义上属于你的全部财产给孩子后生活状况如何。你是如何支付的,如是产权过户?现金支付等等?建议具体来电咨询。 我的补充: 2013-12-19 10:43

只是签了协议,你们现在办理离婚手续了吗?

7 110网律师  2013-12-19 10:44
你的1,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执行;
你的2,你说的大部分财产在你前妻处,这个大部分财产是你们分家协议后分给你前妻的财产,因为已经发给她了,你没有权利向她要了,她的义务是按照约定的时间给孩子,如果是你们分家协议前的财产或者说这个财产中也包含了协议中你的财产在内,你就可以主张权利;
你的3,如果你的前妻有违约行为,你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否则没有胜诉的希望。
8 乔春长律师  2013-12-19 11:08
建议带上材料与当地律师面谈
9 冉兵律师  2013-12-19 18:49
尽量协商解决为宜,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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