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后勤承包后,物业公司部按劳动法对待员工,校方是否应该监管? 驻马店黄淮学院,一直以来把学校宿舍管理员、保洁员,承包给私人的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不按照劳动法,私自解聘工作人员,三年前签订的用工合同,今日强迫每位员工签订自动放弃用工合同与社会保险的协议,否则扣发工资,这种做法明显违法。我想知道,作为员工,我们应该如何维权,作为校方是否有监管失误的责任?谢谢您们!
2013-12-16 15:19 baojie……(河南-驻马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6 15:26
物业要负责的
2 110网律师 2013-12-16 15:30
你们可以拿着签订的放弃用工合同和社保协议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告,然后再去申请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3-12-16 16:00
建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然后再去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