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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法律保护 我在9月15日12:30分左右由长治发往甘肃天水的货物到20日中午还未收到,想质询快递公司应负什么责任?(发的货物是食品,规定时间是三天,并且多次联系未得到答复)
2010-09-25 14:18 AjV2906(山西-长治)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25 14:25
您好,快递公司应当赔偿(不可抗力的除外)。
2 孙新律师  2010-09-25 20:57
赔偿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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