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会章程规定职工辞职后按50%比例收回股权。这样做合法吗 2002年企业破产重组,改成股份制。原企业成立了持股委员会。持股章程中规定职工辞职后必须退股并按50%退。我2006年辞职,公司也没有收回。现持股会要把股份卖给另一个公司。请问持股委员会按50%比例退给我股份合法吗?
2010-09-25 10:50 mOf4748(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25 10:52
不合法,持股会只是代替职工持股的一个社团法人。职工如退股应百分之百支付对价。
2 孙新律师 2010-09-25 12:27
不合法。股东退股或转让股份,原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不能影响或限制股东的退出。受让公司应以股份价值的百分之百购买你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