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我父母的一套房改房,98年购买的时候20万元不到,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母。当时我们手上有一套期房房票(是父亲单位的居住权,户口上是我们小家一家三口的名字,房票的名字是我),上交房票后少交了7、8万元,那套房改房11万元多买下。今年元月份我父母写了一份房产情况说明,认定我们拥有43%的产权,不知道这份说明有没有法律效率?另外我父母一直想把这套房子给我们,但是我父亲一直不肯写遗嘱(我还有一个妹妹),有什么好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2010-09-25 10:00 dlq.mx……(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余成虎律师 2010-09-25 15:12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既然你们占有43%的股份,建议尽快进行房产登记变更,将你们的名字加入或者在登记中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