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转正提前一个礼拜说要辞职,行政人员说未招到人你走了就不发工资 在这个公司上班2个半月未转正,未签劳动合同,我提前一个礼拜说要辞职,公司就说没招到人,我走了就不给发工资,这样合法吗?我可以要回我的工资吗?
2013-12-07 09:45 a86697……(福建-泉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07 09:48
这是不合法的,工资是一定要给你的
2 110网律师 2013-12-07 09:51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单位无权阻止你辞职并扣发你的工资。
3 陈雄志律师 2013-12-07 16:28
不合法,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对方
4 110网律师 2013-12-08 14:39
不合法的,工资是一定要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