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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其他公司借工人使用的问题
关于与其他公司借工人使用的问题 我们公司与A公司谈好合作,从A公司借200名车间工人去我们公司干两个月的工作。(这200名员工与A公司都是签订合同,买社保的)
在这期间,我们需要与A公司签订什么合同或者需要注意什么吗?
还是先让200名员工跟A公司解除合同,再跟我们公司签订合同??

万一发生工伤的话,是A公司来负责工伤处理还是我们公司来处理的??

谢谢您的回答。
2010-09-23 13:40 fengdo……(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接赟律师  电话:15060666088  2010年09月23日 09时56分
    两个单位借调劳动者后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变更劳动合同,而与借调单位订立劳务协议,确定了劳动者待遇,劳动者实际接受该协议的,由该协议中对劳动者承担责任的单位作为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或未与借调单位订立劳务协议的,由两个单位共同作为一方当事人。
    因此可以不予劳动者签订,但可以与A公司签订内部协议,约定工伤等责任由A公司承担。
2 陈晓云律师  2010-09-23 09:55
可以考虑弄成委托加工合同,这样,工伤、劳动合同都归原公司。
3 刘江律师  2010-09-23 10:07
您好,将资料带上当面咨询或是直接电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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