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之后与法庭判决之前这段时间的社保应由谁交 律师, 您好! 今年1月对方要求我离职, 因为补偿的问题没谈好,我就上告了. 法院8月调节书下来了, 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得到相应的补偿. 2月到8月我不在上班, 但是单位一直帮我交着几个保险. 请问, 这段时间的社保等保险是完全由我个人出呢? 还是按在职时, 双方按比例出呢?
2013-11-28 20:16 madaji……(上海-黄浦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28 20:23
按照比例交的
2 110网律师 2013-11-28 20:21
未解除劳动关系之前,视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按照比例双方承担
3 周斌律师 2013-11-28 20:25
由双方按照比例承担
4 张向锋律师 2013-11-28 21:00
法院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社保,双方按国家规定比例缴纳。
5 刘智慧律师 2013-11-29 08:39
是调解结案,还是判决结案,这个要先说清楚。在生效的裁判文书中认证载明的解除时间可以作为依据。
6 110网律师 2013-11-29 10:28
要看最终认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如果是8月结束的,那么就按照之前的比例;如果是2月解除的,那么后面的社保要么由你个人承担,要么让比例缴纳。
7 110网律师 2013-11-29 10:50
法院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社保,双方按国家规定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