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 身份证被盗,被别人在中国银行开了一张卡(身份证已挂失),有人向此卡打入十万零五千元,现在我成了被告,告我“不当得利纠纷”我市法院要我开庭审理此案,我应该怎样做,希望有热心律师为我解析。
2013-11-27 11:59 970148……(广东)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11-27 12:04
钱确实有打进来么?
2 110网律师 2013-11-27 12:27
如果你能对该卡进行控制,可以返还,如果不能,应说明情况,要求原告向卡的实际持有人主张权利。
3 110网律师 2013-11-27 12:28
你好,最好委托律师帮你出庭应诉,这样你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人
4 110网律师 2013-11-27 12:31
提供证据证明该账户并非您开的,也不是您实际控制的,您提供您挂失身份证的证据,并向法院申请调取该帐号的设立以及流水情况。
5 江珍来律师 2013-11-27 12:37
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你没有过错的证据,比如身份证挂失的证据等。
6 刘祖虎律师 2013-11-27 13:17
如果你能对该卡进行控制,可以返还,如果不能,应说明情况,要求原告向卡的实际持有人主张权利
7 110网律师 2013-11-28 20:42
您好,假的不要信。
8 李建成律师 2013-11-29 20:41
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