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 请教关于不当得利的案件。我是被告,原告的姐夫冒充我的签名,把我的股份偷到自己的名下,被我发现了,他就指使原告先以民间借贷告我,输了后,原告又以不当得利继续告我,并把其姐夫作为第三人追加进来,说我不当得利的钱是他姐夫的,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原告即然明知道钱不是自己的,还告我,有相关的法律约束原告的这种恶意诉讼行为吗?谢谢
2012-09-17 17:21 849434……(湖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9-17 20:34
最好当面咨询 需要结合有关证据判断
2 孙新律师 2012-09-17 17:37
恶意诉讼行为,必败。
3 110网律师 2012-09-17 17:48
看看证据情况了。
4 110网律师 2012-09-17 19:51
你的情况没有说清楚 最好当面咨询 需要结合有关证据判断
5 110网律师 2012-09-17 20:22
你好,建议面谈。
6 110网律师 2012-09-17 21:41
建议当面或电话咨询。
7 110网律师 2012-09-17 22:55
你好,对方已经起诉了,建议你也应该积极迅速聘请律师应诉,以维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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