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房管局委托法院强制执行拆迁居民住房是否合理? 在未征求住户意见的情况下,就下达拆迁通告;而且拆迁不是国家公共利益拆迁,是为了取得住户的土地挂牌出售给开发商建商务区,而拆迁办却说是当地政府行为是为了城市建设需要。他们给出的货币化补偿价格不及市价,而我们是市黄金地段,这样的补偿价格太低,住户不同意这样的补偿协议,拒绝搬迁,当地政府拆迁办说要强制拆迁,请问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有权强制拆迁吗?是否合理?
2010-09-20 13:54 XIB7621(新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20 14:28
可以起诉到法院。
2 110网律师 2010-09-20 14:41
建议服从管理为好。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9-20 23:09
拆迁的情况比较复杂,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政府不会出面强制拆迁,建议你在当地找律师当面把情况详细说清楚,让律师帮你想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