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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可以根据房管局的裁决报告进行强制拆迁?
法院是否可以根据房管局的裁决报告进行强制拆迁? 在动迁过程中,拆迁公司向区房管局申请裁决,房管局接受并下达了裁决通知,要求我们居民在收到裁决报告后16日内搬离房屋,请问法院是否可以根据房管局的裁决报告对居民进行强制拆迁?作为居民应该怎样保护好自己的权利,面对这样的情况,居民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和行动?是否可以拒拆?请了解情况的朋友们帮忙指点迷津,不胜感,谢谢! 如果可以强迁,那为什么还有哪么多钉子户?我们居住的地块动迁人是上海是静安区土地开发管理中心,拆迁实施单位是上海安兴动迁公司,这次裁决机关是上海市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这里拆迁人是裁决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这样就等同于,运动员和裁判都是一家人,是否合法?另外,我也一直没在网上查到他们动迁许可证的延期公告,因为前面的动迁许可证已经在2008/1/18过期了。而且问了动迁组,他们也一直推脱,没有提供。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又改如何处理。谢谢!
2008-11-28 17:26 原因jade(上海-静安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1月28日 17时44分
 1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决书,相对人不执行的行政主体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2 110网律师  2008-11-28 17:53
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3 孙新律师  2008-11-28 20:33
不服裁决应通过诉讼解决,没有起诉也不搬迁,裁决生效后,房管局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4 110网律师  2008-11-29 00:04

如果拆迁人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据裁决书进行强制执行。居民可以提起诉讼,但不停止房屋拆迁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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