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的房产抵押合同变更问题 我和前夫在3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做的是商业贷款,我是主贷人。该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今年3月一审法院判离婚,8月,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对方撤回上诉)。一审中判该房屋归我所有,剩余贷款由我偿还。现在我需要去办房产证,房产局因为这套房屋有商业贷款,所以要求银行出具同意书。银行要求我变更商业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去掉我前夫的名字),可是银行要求我的前夫出席签字,才认同这个变更。请问专家,这是否需要?法院的判决书难道就没有用了?谢谢
2010-09-19 22:56 tclelf(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余成虎律师 2010-09-19 23:03
法院判决有用,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办理,不过如果能够按照银行的要求找你前夫签字更方便的话还是按照银行操作,毕竟法院执行需要一定的时间。
2 110网律师 2010-09-25 15:21
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