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人身伤害已经过了两年多了怎么办?痛苦中、、、 2008年2月我被人打掉两颗门牙,面部损伤,派出所不管,当时正在上学,也不懂法律,没有打官司,只是做了法医鉴定,但派出所不配合,最终鉴定结果没有出来。最后让对方赔了2000多就忍下了,但是那家人对我的身体伤害,谩骂,派出所的偏向漠视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对我的学业,现在的工作生活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我觉得很冤屈很吃亏 请问现在还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不管多么繁琐)为自己讨个公道,让对方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不想一直活在阴影里,我很痛苦!各位好心的哥哥姐姐能不能帮我指条明路,我真的受不了了,打这些字的现在我就很头疼,只要能减轻我的痛苦我就感激不尽了,谢谢!谢谢!
2010-09-19 10:28 ifR5705(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9 10:41
既然已经协商处理了就不可以再主张了。
2 110网律师 2010-09-19 19:13
应构成十级伤残,应得到几万元的赔偿,现在主张赔偿应面临一个时效问题,如何主张可以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0-09-19 19:40
只能要求公安局立案侦查,民事部分不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