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身受到伤害,派出所包庇对方,我该怎么办? 被一大货司机殴打,腿打折断,派出所所长和那人认识,对其包庇,我该怎么办?!
2009-01-13 08:33 147852……(黑龙江-佳木斯)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舒瑜律师 2009-01-13 09:45
可到上级机关或检察院申诉。
如达到轻伤标准的,上述机关又不予立案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如达到轻伤标准的,上述机关又不予立案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 110网律师 2009-01-13 11:31
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你所说的情况,如果确实,你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进行反映, 也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反映
3 张仁东律师 2009-01-13 18:16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4 孙新律师 2009-01-14 16:11
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
5 110网律师 2009-01-14 20:50
经过司法鉴定结论,如果构成轻伤害以上,对方应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认识也不能代替法律,如果不给您立案可以提起控告,要求上级部门督促给予立案。
6 110网律师 2009-01-17 12:46
到上一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