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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问题,急!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问题,急! 我于十月十三号租赁一个铺面。铺面是转让给我的,我与转让方和房东签订了转让合同,与房东重新签订了租房合同。现在有几个问题咨询。1,转让方到现在都未注销原来营业执照,致使我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请问可以以此转让合同解除吗?2,接手后,生意太淡,我想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合同上面违约条款只是注明: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我若提前通知,能否会产生违约金?还是只要我提前三个月通知了就达到了解除合同的条件了?盼回答!
2013-11-17 19:52 xdy219(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3-11-17 20:14
您好,根据你的陈述,解答如下:
1.转让方未注销原来营业执照,致使你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你可以此为由要求解除转让合同;
2.是否支付违约金须依据合同的约定确定;
3.如你提前三个月通知(书面形式)可以解除合同。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2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3-11-17 20:47
你以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违约解除合同,属于正当理由,不会承担违约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11-17 20:01
需要就合同整个内容来判断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我的补充: 2013-11-17 20:02

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是合法解除租房合同的理由。

4 何翠主任律师  2013-11-17 20:07
可以起诉转让方;看您们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
5 110网律师  2013-11-17 23:24
您好。可以依据无法进行工商执照的登记而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前三个月通知,解除合同。
6 110网律师  2013-11-18 13:19
你好,可以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为由解除合同,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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