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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的终止
租房合同的终止 律师你好,我是深圳在北京租房的,也是第一次租房,我想咨询一下你,我的租房合同是一年的,我住了半年,有事回深圳不住了,包括押金在内,已经交了10个月的钱了,合同说明,没到期退房的,要支付两个月的违约金,没提到押金,我想知道我支付两个月的违约金后,我剩下的房租和押金能不能退回来,因为我不懂,怕中介为难,所以希望徐律师指点一下。按照合同签订,我的押金和剩下的房租是不是有权退回的,麻烦你为我解答啊,谢谢您!
2013-11-16 19:47 小小小敏和木……(北京-西城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电话:13910051865  2013年11月16日 20时32分
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其他费用需要退还给您。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16 19:48
是有权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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