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保住工作? 这样做是否情有可原? 我老公是在事业单位上班,2年前我们生了一个小孩,当时年轻没有结婚,所以把小孩子的户口上到了她姐姐的名上,给她姐姐做儿子,因为她姐姐身有残疾,属于那种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老了总要有个依靠吧```当时我们就这样想的。 去年12月我去检查又怀孕了,就决定生下来,毕竟我老公是有单位的,所以就没那么名目张胆的出去走,后来还是让当地计生办的知道了,最终罚了款。我想知道既然罚款了,那么如果有人心怀不轨去纪委检举,像我们这种情况,我老公的工作能不能保住?这样做是否情有可原?
2010-09-18 14:42 IHY7385(湖南-衡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8 15:50
你好,你的这个事情,考虑得太多也未必能知道结果。
1、根据《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的规定,可以对你们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可以对你老公进行行政记过、记大过等等处分,直至开除。
2、这种事情,政策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法律有时不好介入,既然你们已交了抚养费,如你们的人际关系还过得去,就不必要担心别人检举,即使被检举了,领导也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1、根据《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的规定,可以对你们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可以对你老公进行行政记过、记大过等等处分,直至开除。
2、这种事情,政策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法律有时不好介入,既然你们已交了抚养费,如你们的人际关系还过得去,就不必要担心别人检举,即使被检举了,领导也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