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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盗窃如何判
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盗窃如何判 我朋友在一家工厂上班,想辞职,老板没有同意。之前在那上班押了1000块,押金要不回,我朋友就有了想拿厂里面的电视机抵债的想法。于是就把厂里的一台电视机拿走(估价在2800元)。老板报案,警察在我朋友的宿舍里找到了那台电视机(当时就退还了电视机,后来老板也把押金退给了我朋友的家人)。然后就将我朋友抓了,现在在厦门第二看守所已经3个多月了。这件案子现在在厦门同安检查院。我朋友是单亲,家里母亲是农民,什么都不懂。奶奶已经87岁了,三个儿子都相继去世,身体不好,之前都是我朋友在家照顾老人。她有一个弟弟在部队当兵回不来。我想问一下,这件案子什么时候检察院才会送给法院审判,会判什么结果。是不是由派出所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察公诉。有没有办法让我朋友早点出来,因为她家里很可怜,需要人照顾。
2008-09-06 14:26 再见理想(福建-厦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09-06 14:29
一个到一个半月转法院,积极赔偿,争取缓刑
2 孙新律师  2008-09-06 16:42
你朋友已构成盗窃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
3 110网律师  2008-09-06 21:50
最长一个半月,从检察院接受案件开始向法院提起公诉。处罚应在三年以下,有可能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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