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引起资金纠纷,我该如何办 09年,我与黄某、周某、覃某、4人一起合开服装店。因经营不行,在2010年5月关店,之后7月份,我们在次开店,而这次开店我本人自己拿出了3万元资金交了房租,当时4人都说有了钱会给回,当时没有收据,之后经营失败在2011年5月将门面转让给了别人,转让费3万元。如今我想要回3万元现金,可是周某、覃某、不同意同时在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将这3万元现金分了,请问我如果通过法律手段能拿回我之前交门面的3万元现金吗。。
2011-06-03 19:40 BuK7953(广西-柳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1-06-04 00:32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2 张 静律师 2011-06-03 19:45
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胡爱军律师 2011-06-03 19:47
可以起诉解决
4 罗海华律师 2011-06-03 20:26
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