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病假又怀孕保胎,公司都算病假,但是分文不给,只有保险。 我四五月断断续续请病假,因工作性质,颈椎病,请假的部分不算工资,六月底加七月部分婚假,八月九月十月知道怀孕,先兆流产,开假条申请在家保胎,其中八月和十月是整月九月上了三天班,都是一分钱没开,这样合理吗?
2013-11-08 10:22 money丶(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1-08 10:44
病假享受病假待遇。之后生育保险承担。
2 110网律师 2013-11-08 14:49
首先可以进行职业病认定,继而认定工伤,这样治疗的时间就属于工伤医疗期。产假认定要根据你的怀孕情况,结合医院的诊断材料才能落实,也就会领取相应的产假津贴。
3 徐志远律师 2013-11-08 17:03
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规定,请病假给工资,可以要,没有规定的,可以不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