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务纠纷的事,我是一名IT工作者,公司要派我去日本出差学习,然后给我签了一份协议,上面写着出差40天左右,需要为公司效力3年,违反的话需要付48000违约金, 说是有法律效力的,我想咨询一下 , 是否真的有法律效力
2013-11-06 17:35 jiaosh……(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11月06日 17时43分
你好,可以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金,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是有限制的;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请采纳。。。
2 罗远水律师  2013-11-06 17:38
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3 110网律师  2013-11-06 22:30
程序做好,可以有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