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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代写保单失实,承认公司没核保出来,我能解除合同吗?
保险业务员代写保单失实,承认公司没核保出来,我能解除合同吗? 去年给孩子买了一份终生年金保险,签单时比较仓促,临十一国庆出门前一天签的,除了投保人签名和被保险人签名是老公签的,健康告知书等内容都是保险业务员提前写好。
等我们十一回来拿到保单时已经过了十来天了。今年通知续保费时,才发现保险业务员把健康告知书的事项写错。
我看到健康告知书里最后声明处写有:本告知书上所填内容均属实,本人同意将此告知书作为原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有告知不实,贵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人同意授权贵公司可以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就有关保险事宜查询、索取与本人有关的资料。
保险业务员承认自己写错了,也承认公司的核保部门没有审核出来。她说可以修改合同,没有影响。;是我们全家认为该公司业务员和核保部门都没做好工作,只会收钱,若是过去一年发生意外,她们完全可以依据业务员填写的错误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我们想解除合同,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依据?若是走法律程序该怎么走?
麻烦高人给指点指点!
2013-11-04 11:32 chongc……(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电话:13910051865  2013年11月04日 13时48分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 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 钱亚芳律师  2013-11-04 11:45
错误是可以更正,但不是否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这需要具体分析的。
3 靳双权律师  2013-11-04 12:53
可以解除。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4 孙新律师  2013-11-04 13:31
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至于保险公司的过错,你可以要求其及时解决
5 李建成律师  2013-11-04 14:16
您好!是可以解除的!
6 孙新律师  2013-11-04 14:56
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欢迎来到所里详谈
7 怀向阳律师  2013-11-04 23:40
你好,保险公司员工存在过错,但未给你们造成实际损失,并且提供了补偿方案,你就不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如果想解除保险合同,建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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