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的老师属于这种情况离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我一名教育培训学校的老师,我们过年大初二就开始上课,五一和十一当天也上课。我们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加课时费。我想咨询的是,国家法定假日上课,三倍工资,是基本工资的三倍,还有课时费也应该是三倍。再就是,教育培训学校强制老师做一些不属于老师范畴的一些事情,例如强制让老师加qq群和让老师叫学生转发学校宣传的微信。这些属于是培训学校老师的工作范畴么。因为这个事情,辞职,学校说要罚款和扣罚上个月的工作,合理吗?
2013-10-31 14:19 catele……(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31 14:22
这是不合理的
2 熊敏律师 2013-10-31 14:49
应当按约定支付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3-10-31 15:15
应当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