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无故辞退,我能得到哪些补偿? 2007年11月进公司,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工资700/月,三个月后转正工资1500/月,2008年5月签定劳动合同(三年),同月上社保,12月底被无故辞退(说是金融危机),没有提前30天通知,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得到什么补偿,具体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几条,谢谢了
2009-02-05 17:11 slieij……(辽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沈明律师 电话:13913851546 2009年02月05日 17时16分
可以主张08年1月至4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主张经济补偿金。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2-05 17:41
可以要求支付3个月的双倍工资,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补偿一个半月的工资。
3 孙新律师 2009-02-05 17:57
补偿一个月工资,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