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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他人财物
损坏他人财物 我是一个乡政府普通干部 跟另外一个干部有纠纷 于是就把他的照相机恶意的整坏了 但是没有证据说明是我整坏的 领导查此事把我查出来了 我想咨询下这种应该会受到什么处罚 照相机 新的6000 元但他那个不是新的 算折旧吗?
2010-09-15 00:50 lhu7562(四川-广元)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5 00:56
民事上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这件事给你的领导留下坏印象影响你以后的前途,就不是法律可以调整的了.
待人接物还是宽厚点好
2 喻远军律师  2010-09-15 07:35
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
3 刘法律师  2010-09-15 15:41
您好,适当的赔偿是应该的,只需承担民事责任,但行政上的影响应该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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