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他人财物罪,如何计量损坏的物品价值? 我的液晶电视被别人在我家打架摔坏了液晶面板,电视是07年10月28日购买,价格14000元.现在派出所调解.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按找原来购买价格赔偿吗?一般派出所会怎样计算损坏物品的价值?
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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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1 10:50 yiwenz……(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11日 10时53分
财产都是有折旧的 派出所应该也不会要求你按照原价赔偿 双方可以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就损坏物品的价值提起鉴定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就损坏物品的价值提起鉴定
2 110网律师 2009-03-11 10:51
可进行评估
3 110网律师 2009-03-11 10:52
你 有权这样要求,但如何双方协商不下的话,可以申请评估。
4 刘永斌律师 2009-03-11 11:16
有折旧。
北京刘永斌律师:13910531168
QQ:90583782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10号赢嘉中心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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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10网律师 2009-03-11 11:28
提出请求是你的权利 能否得到支持是另外一回事 这种情况是要折旧的
6 王磊律师 2009-03-11 11:36
可以按原价要求赔偿,但是在协商应考虑折旧.
7 赵江涛律师 2009-03-11 11:36
可以进行鉴定
8 孙新律师 2009-03-11 16:17
进行评估
9 2009-03-12 10:29
通过涉案财产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