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纠纷 各位律师朋友好!本人于2013年5月4日在重庆九龙坡租了一间房子,当时交钱时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和500元押金,合同时间签的2013年5月4日到2014年5月4日,由于当时比较匆忙,把钱交了后扫描了一下合同就签字了,也没看到合同上说必须住一年,没住满一年就不退押金。现在由于工作调动要退房,我是像入住时房东说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她,但现在她以合同白纸黑字说不退,请问这样的租赁合同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权呢?
2013-10-23 20:40 xyj123(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绍云律师 2013-10-23 21:09
不违反法律,合法。
2 110网律师 2013-10-23 21:54
建议带上材料到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3-10-24 11:08
1.合同是合法的。
2.按照合同约定房东可以不退还押金,建议你与房东协商。
2.按照合同约定房东可以不退还押金,建议你与房东协商。
4 110网律师 2013-10-24 11:23
1.合同是合法的。
2.按照合同约定房东可以不退还押金,建议你与房东协商。
2.按照合同约定房东可以不退还押金,建议你与房东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