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产生的纠纷 我是房东,房屋在去年11月份出租,今年9月底自来水公司通知欠水费5个月1600元,和租户联系后未果。租户不愿交此费用。租户告知自来水公司可能是由于厕所漏水引起的,但之前租户未告知过漏水问题。我也未查过水费。这样产生的费用由谁负责,如何分配??
2012-09-29 11:08 guiyan……(天津-塘沽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29 13:55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应当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9-30 06:01
没有约定的,谁有过错谁承担
3 孙新律师 2012-09-29 12:08
租赁协议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谁有过错谁承担
4 孙新律师 2012-09-30 10:26
双方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租户租用房屋期间水费由承租方承担。到自来水公司打税费明细,只要显示是租赁期间欠费,无论是否漏水造成租户都应当承担
5 孙新律师 2012-10-01 20:09
首先,作为产权人,你与自来水公司是供水合同关系。承租人和自来水公司没有合同关系。如果自来水公司向你主张交纳水费,你应当交纳,但可以以承租人是水的实际使用人为由向承租人追偿。如果承租人不认可该费用,并提出合理的理由,很明显主张此费用存在一定的风险。
6 崔建东律师 2012-10-11 22:14
首先水费要交。其次看漏水原因和损失形成,来确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