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违约问题 您好,我是一个工商个体户,现租了静安那边的国有房产中的一间商铺,因之前的合同到期,2010年又重新签订了新合同 是2010年8月1号开始的 租约期为2年。可是在8月底的时候他们通知我9月底要搬掉---因为他们又把这边的整排商铺租给了另一个人。因为我是开干洗店的 夏天是没生意的 要等天气凉了生意才会好,一年之中看的就是冬天这季节 而且一年之前我接了这店 光转让费就付了16万,到目前为止 我连这转让费都没赚回来 现在他们要我搬掉 我亏很多啊 这对于我这样农民出生的家庭来说 我应该怎么样能寻求法律的保护呢
2010-09-13 10:02 燕岚(上海-静安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3 10:05
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必须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0-09-13 10:07
既然新的合同已经签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 110网律师 2010-09-13 13:58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可以要求赔偿损失。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4 李军律师 2010-09-14 11:05
你有权拒绝搬迁,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必要时,应当请律师处理;
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沟通或预约面谈。
必要时,应当请律师处理;
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沟通或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