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违约金问题 2009年12月14日我租了一个商铺(大型商场下设的商铺),并跟该商场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凭合同,合同截止问哦2010年12月14日,每个月按4500元的房租付费,押金是9000元。该商铺是本人从他人手里面通过转让费14000元转让过来的,后本人又进行了10天的装修,装修期间按每天150元的房租缴费,装修费用为20000元,2010年1月23日,本人接到该商场转型的通知,现在对方要求终止本人与商场签订的合同,请问违约赔偿金问题怎么算?如终止合同,本人及员工面临失业,请问法律上面有没有失业补偿金?
麻烦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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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9 15:46 kangji……(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2-09 16:40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如果转租行为经过商场同意,你有权行使抗辩权,商场无权解除租赁合同。建议你联系本律师详谈。
如果转租行为经过商场同意,你有权行使抗辩权,商场无权解除租赁合同。建议你联系本律师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