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之后,违约金还能计算吗? 由于被告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并且冰糕在判决指定期间未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强制搬离公告费用之计算到7月,余下费用要原告自己计算。除了计算房屋使用费以外,是不是不能计算违约金,只能按照判决计算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求教各位律师,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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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2 14:10 fengha……(上海-闵行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0-22 14:32
执行阶段只能按照判决书的记载执行,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张延迟履行违约金。
2 张向锋律师 2013-10-22 16:46
只能按照判决计算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 李军律师 2013-10-22 16:56
是否有违约金,取决于判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