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利息或违约金法院的判决书只允许要到判决生效日,这样对不对,如果不对为什么。 利息或违约金主张的困惑,如问题所述,这里存在法院指定期限问题(即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义务,指定期限期间内是否给付利息呢,如果给是单倍还是双倍,为什么)。请叫高人,如果要主张利息或违约金,截止期限怎么考虑,是不是只能要到生效日,如果要到判决生效日,那么生效日次日至法院指定期间的利息或违约金怎么处理?
2009-12-06 22:22 winyfu(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09-12-06 22:54
答:1、生效日是对原来纠纷的截止时间,生效日次日起至法院指定的履行期间内这段期间不计算利息,履行期间届满后仍未履行的期间应当双倍计算利息;2、当事人双方在执行期间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时,不再予以考虑。
2 孙新律师 2009-12-07 06:41
根据判决的具体给付义务确定。
3 祝永根律师 2009-12-09 15:45
你好!
应当从判决生效确定的支付日期满后开始计算利息!之前是否支付利息由判决确定!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应当从判决生效确定的支付日期满后开始计算利息!之前是否支付利息由判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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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孙新律师 2009-12-09 21:29
应当从判决生效确定的支付日期满后开始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