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安置人与原产权人不一致,能否办理产权证?该如何办理? 祖上留下房屋3间,房契上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 后来房子传给其父 。爷爷有子女两人,儿子:王XX,(即我父亲,育有子女5人),女儿:王XX在解放前出嫁后随夫去台湾,几十年来与大陆亲戚没有联系,至今了无音信。去年因老房拆迁,分配拆迁安置房2套,通过众兄妹协商,拆迁补偿金平分,拆迁安置房由我和小妹购买。现因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为我祖上,安置人为原产权人的子孙,安置人与原产权人不一致,我们购的拆迁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请问根据目前我们这种情况,能否办理产权证?该如何办理?
2013-10-21 15:07 cn990(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21 15:12
到房管局办的
2 徐志远律师 2013-10-21 15:18
可以起诉要求继承,根据判决或者调解书,申请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