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委托人能否在办理拆迁安置时另外指定产权所有者 委托书上这样写的:如以上房屋在过户前遇拆迁,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到拆迁部门办理拆迁上述房屋的相关手续,并有权决定拆迁中的一切事宜[有权商定拆迁补偿金、货币化中介房屋款和领取终结款(拆迁补偿金),或办理拆迁安置、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等一切相关事宜]。
在办理上述房产的委托事项中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受托人承担,受托人在相关文书上的签字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问题:受委托人能否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直接指定另外的人作为该房的产权所有者?
在办理上述房产的委托事项中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受托人承担,受托人在相关文书上的签字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问题:受委托人能否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直接指定另外的人作为该房的产权所有者?
2013-08-19 19:22 lnd195……(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08-19 20:36
不能,因未指定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2 尹朝阳律师 2013-08-19 20:58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转委托的无效。
3 喻远军律师 2013-08-19 21:02
是不能转委托的。
4 110网律师 2013-08-20 09:15
你好,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