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协议问题 王小姐的公公康先生有138平拆迁房一套,该套房屋随后由王小姐父母购买,房款总计63万元整,王小姐父母已经支付康先生40万元,因为王先生远在东北,不方便过来办理相关事宜,所有事宜由儿子康二代为处理,让儿子康二代父亲康先生签订收款条,请问儿子代为签的收款条起法律效益么?如果康先生亲笔签名的收到条传真过来的传真件具有法律效益么?因为康先生之前答应将余款23万元直接转赠于儿子康二,于是王小姐父母订立了个协议,上面写着等房子下来后,王小姐父母随后将钱直接付给康二,请问这样起法律效益么?
2013-10-19 00:54 wangya……(河北-邯郸)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19 07:13
这是法律效力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3-10-19 16:25
可以这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