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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问题
关于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问题 我从中介那儿看了一套二手房,毛坯。10月3日付了2万定金,和甲方(房产所有人)、丙方(房产中介)签订了一式三份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协议约定在10月18号之前成交。
但由于我手头资金突然有其它用途,首付不了,不买这套房子了。按照协议上面的说法,我的这2万要付给甲方,还要承担甲方应付给丙方的中介费以及自己应付给丙方的中介费。
请问各位大状,如果我不给中介费,中介上诉的话我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因为我想我最终是没有成交这套房子
2013-10-12 17:16 r8HZGE……(浙江-金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电话:13516808493  2013年10月12日 17时21分
由于你们事先有约定,而现在因为你的原因导致交易不能成就,这样你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0-12 18:40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0-14 12:33
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4 倪振杨律师  2013-10-12 19:20
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3-10-12 23:50
这主要依据三方协议的内容定,如果三方协议约定你承担中介费的数额或者比例的话,则应当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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