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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动离职还是开除的问题?
关于自动离职还是开除的问题? 事情大致情况:我在银行任客户经理,因参与民间借贷(借款给朋友几万块钱,没利息的,后该朋友在我银行贷款了,成为我同事的贷款客户)后被银行知晓后,按照规章说要开除我,但一直都没开除,从2013年8月开始就让我停薪留职。到2013年9月4日,我提交一份辞职报告书一份,通过邮寄的方式给我支行行长,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是我的辞职信,并要求行长本人签收。该快件由行长本人签收。截止2013年10月18日,行里也没通知我是否已被开除,也未通知我去上班。
问题:1、到现在为止我是否已经属于自动辞职状态了?
      2、如果银行日后再开除我是否可以去申述?成功概率有多大?
      3、如果银行真的以参与民间借贷开出我,我是否可以提出抗辩?
2013-10-18 22:48 xhf911(浙江-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19 07:37
你不属于自动离职的
2   2013-10-19 10:52
1、单位因为你的错误行为所做出的“停薪留职”是可以的,因为按常规需要进行情况核查。但是“停薪留职”不是让你不上班,你自己不上班并提出辞职申请的,那就是自动辞职。
2、如果你依然不去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的,单位可以主动申请劳动仲裁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3、你的行为已属于严重违纪,当然可以被开除,并且今后不得在金融系统工作资格,属于有“行业污点”的对象。
综合以上情况,你申诉什么?你抗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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