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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合理,不规范拒签,变成未签订合同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不合理,不规范拒签,变成未签订合同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试用期内,公司给出的劳动合同在工资一栏写着“工资按照公司内部制度执行”,听其他员工说,老板不到三个月就会更改一次薪酬方案,我担心老板没有明确工资具体内容,拒签。之后,我离职,公司拖欠工资,如果我提出劳动仲裁,赔偿金是如何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这点,是单位责任,我可以要求赔偿,还是我的责任,无法提出赔偿?谢谢各位解答
2013-10-16 11:42 ymqz(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10-16 12:16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注意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月工资情况!
2 110网律师  2013-10-16 18:46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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