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劳动合同有固期限内单方要求解除合同 有固期限自2010年1越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现在因为所在店面到期 但在有其他店面缺岗同时 又没有触犯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 本人不愿意签 公司还要强行解除合同 如不签合同应有怎样说法 若签合同剩下期限公司应怎样赔偿
2010-09-11 16:30 DdC9009(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余成虎律师 2010-09-11 17:31
你已满半年未满一年,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也就是2个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孙新律师 2010-09-11 18:44
你已满半年未满一年,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也就是2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