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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岁,冒名上班,电击死了怎么处理?
602岁,冒名上班,电击死了怎么处理? 为应聘一保安岗位,我单位一62岁于**冒用他弟名义上班,并用他弟的名字签订了劳动合国,上班签到也是用他弟的名字。8月份上班时雷击身亡。请问这种情况他算工伤吗(单位为他弟交的保险)?人社局于下发了“不予受理通知”,原因是他已起60。就是认定了工伤我们也没为本人缴纳保险,基金也是不理赔的。请问这种情况下单位有责任吗?应如何处理,该给死者家属什么赔偿?
2013-10-15 09:51 bing12……(河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15 09:55
先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再谈赔偿的
2 110网律师  2013-10-15 09:55
可以雇佣关系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 李芬团队律师  2013-10-15 10:00
你好,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者本身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10-15 15:54
单位责任是不大的。
5 110网律师  2013-10-15 23:26
你好: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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