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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房产问题
关于婚前房产问题 男友是济南周边户口,我是外地户口,和男友商议在济南市区买房。确定一套二手房,合同及到房管局手续都是男友自己签的名,首付也是男友及他的父母共同出的。我也可以出一部分,但男友首付足够,暂时我就没出,当然因能力问题 我出的话也是总额的少部分。
之前 男友说写我的名字或两个人的名字,但房子比较急,我要赶去外地来回开证明会拖延好几天,所以就只有男友的名字。
现在男友说,房产证还是写他的名字,但办下来后,去做一个“房子是两个人婚前共同财产”的公证,请问
这种情况能否办公证? 公证是否法律承认?
谢谢您的解答
2013-10-10 16:12 ssun34(山东-济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0-10 16:52
可以公证
2 赵剑律师  2013-10-10 16:14
房本下来后你要求直接加你的名字
3 宋鑫律师  2013-10-10 16:15
你好,可以公证,建议在房产证上加名
4 110网律师  2013-10-10 16:19
可以办公证,有效。也可以申请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
5 110网律师  2013-10-10 17:07
如果你的男友同意可以再加上你的名字
6 110网律师  2013-10-10 19:28
你好,可以公证,建议在房产证上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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