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如何维权? 我哥于1995年被本地小学请去当代课教师,2010年8月下旬被无故解任,教龄达16年,就该说与学校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对聘用十年以上人员,应给予交纳社会保险,我说得对吗?我哥几次去镇教委主说法,均推脱没这个政策,我哥该如何去维权?
2010-09-09 22:22 RBg4580(江西-景德镇)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9-09 22:28
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0-09-10 08:47
直接请律师代理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0-09-10 13:50
申请进行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