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损赔偿案,我该如何维权 被别人追尾,对方全责。对方拒绝赔付修车钱,上诉到法院,开庭时递交行车证,法官说原告主体不相符(行车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上诉书中原告是我),双方又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要求我从新起诉。车一直是我在用,事故发生时也是我在开车,修车费无可厚非,现在主要是办理事故期间导致的我的误工费。1、法官说原告应该是财产所有人,即我父亲,我想知道,在二次起诉中父亲是原告,那我应该以什么样的角色提起申诉,让我的误工费得到支持?2、我们修车8000多,对方坚持只赔付4000块,上庭后协商不成,法院是否会强制审判?3、二次起诉后双方还是协商不成,法院是否会强制判决?
2010-09-09 15:42 QqA869()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9 16:00
我已经回复了你的问题。
2 110网律师 2010-09-09 18:30
你可以和你父亲二人一起作为原告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