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问,本来家里房子,名字是我,我爸爸和我后妈,三人名字,但是我后妈非逼我写承诺书,放弃房子分割权,只享有继承权,这样的字条成立吗?成立的话是怎么样的后果啊?然后如果成立的话,我爸爸在死前写遗产继承书,写房子他的一份全有我继承,是不是可以把我写的承诺书抵消掉?
2013-10-05 17:31 ale13f……(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5 17:38
你写的是有效的,要按照你们的约定履行的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3-10-05 17:43
一定不要写,她逼你你可以报警
3 陈爱洲律师 2013-10-05 20:27
你好,建议不要写的。
4 110网律师 2013-10-05 21:44
你为什么要做出这个承诺?没有这个义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5 110网律师 2013-10-05 22:24
你写的承诺书有效,所以最好不要写。或者你写了但不要把产证上的名字去掉。
6 110网律师 2013-10-06 10:05
房子中的三分之一份额属于你依法享有的物权,你后妈逼迫你放弃所有权是不对的,该承诺书的效力不一定合法有效,如果该承诺书时间未满一年,你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撤销该承诺书。
7 姚艳艳律师 2013-10-06 12:49
可以不写的,对你当然不利
8 袁文祥律师 2013-10-06 13:04
写承诺书,没过户是没发生法律效力,你爸爸生前立遗嘱可以处理自己的财产!
9 110网律师 2013-10-08 10:44
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承诺无效,但以后尽量不要随便作出承诺,以防对自己产生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