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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一经济纠纷方面的问题
求助一经济纠纷方面的问题 我想求助一个关于经济纠纷的问题
因工作原因,2008年(具体月份不记得了)一个电站让我帮他们卖一台机器,出于好心,我介绍了另一个单位买了他们的机器,价值2000元钱,钱是由我转给电站的,记得当时电站方领钱的时候我让领钱的人写了一个2000元的领条,我没有收中介费。
2010年9月6日,电站方突然来问我钱是哪个领走的,由于事隔3年多了,我已经换了两个岗位了,不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班了,领条已经找不到了,而且因工作原因跟很多来办事群众打交道,人多了记不得是谁领的了,没有印象了。现在电站方没有人承认领了钱,说我没有给着钱给电站,说拿不出领条就要我赔2000元钱。
由于事隔3年多了,为什么电站方当时或者一个月内、半年内,甚至一年内问这个事啊,现在事隔那么久了,都没印象是谁领了,难道我要为一张临时性的领条保管一辈子啊。请问如果上诉到法院,我要赔钱给他们吗?
2010-09-09 10:24 gxglls……(广西-桂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9-10 11:53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才能给与更详细的答复。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倪振杨律师  2010-09-09 11:23
应当在两年内主张权利,估计已经过诉讼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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