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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经济纠纷问题
关于家庭经济纠纷问题 1998年父母离异,我当时12岁,由法院判给我父亲。2002年父亲处了个阿姨,阿姨也是离异,带一儿子住我家,父亲与阿姨并没有办理结婚证。2007年父亲因癌症去世。我父亲只有一块200平方的空地,地没有土地证,只能建房子。当初由我出5000,我父亲出5000找那阿姨亲戚购买,也没有出示任何证明。2010年阿姨背地里把地卖掉。这地就不了了之。我爷爷有一栋大概200平方三层的旧房子,这次要拆迁,爷爷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都已成家。我爸爸那份请问谁是合法继承人?没有办理结婚证即使是在一起多年,也不算事实婚姻吗?我家里人把我阿姨当成一家人,认为我是女儿身迟早要出嫁,我阿姨的儿子才是有继承权,我该怎么办?
2010-02-28 14:37 you0yo……(福建-厦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史同广律师  2010-02-28 14:45
你是合法的代位继承人。你阿姨和她儿子都无权继承。你父亲和你阿姨不是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2 110网律师  2010-02-28 15:49
你是合法的代位继承人。你阿姨和你父亲不属于事实婚姻,你阿姨没有继承权,她儿子如果是由你父亲抚养长大成年的,那么就和你父亲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那么她儿子就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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