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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的问题
房租的问题 我是今年7月20号在北京东城这边和同学合租的房子,没有和房东签订合同,住了两个月想退房,可是房东说不给退押金,请问这个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我们要求要退可以退多少给我们啊?
2013-10-05 09:23 etangy……(北京-东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10月05日 11时06分
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可以要求退还。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5 09:26
不退是不合理的
3 宋鑫律师  2013-10-05 09:25
可以要求退还押金,是多少退多少。
4 110网律师  2013-10-05 09:40
可以要求全退。
5 徐卫东律师  2013-10-05 09:51
您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房东退押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6 怀向阳律师  2013-10-05 09:59
你好,以你们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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