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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交易与遗产的优先
拆迁安置房交易与遗产的优先 奶奶一个人的拆迁安置房(国有产权);现老人病重,想生前卖掉,卖房款由我爸爸三兄弟平分;房产证估计在奶奶生前办理不了;房产证办理的时候只能先写奶奶的名字,然后再办理交易过户;我爸爸打算将房子买下来,现在想弄清楚,1、如果房产证在老人去世以后才办理,我们有了与奶奶生前的买卖协议,该房产是我爸的财产还是属于遗产呢?2、我们支付的现金收条是奶奶写还是爸爸的两个兄弟写呢?3、我们打算让大伯二伯在奶奶生前写下遗产放弃声明,这个声明有效么?感谢律师的热心回答。
2013-10-05 00:49 格格巫大人(四川-自贡)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5 07:56
应是你爸爸的,最好是让你爸爸的其他兄弟写证明的
2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3-10-05 10:20
1.如果有买卖协议,属于你爸爸的个人财产;2.最好你两个叔叔写;3.放弃继承的声明需要在继承开始后才行。
3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3-10-05 11:10
您好,根据你的陈诉回答如下:1.该房屋法律上属于你奶奶的遗产;2.收条由你奶奶写;3.不用写遗产放弃声明,可以让你爸爸的其他兄弟将房屋买卖的情况写份证明。建议与你奶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然后办理公证。
4 陈晓云律师  2013-10-05 10:47
只有协议没有过户,还是遗产。
收条由产权人写。
不用他们写,将来按协议要求其他继承人配合过户。
5 都燕果律师  2013-10-05 10:59
你好,声明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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